未央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稳步推进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随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逐步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也成为了建设高素质陪审员队伍的关键环节。未央区作为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试点单位,自11月以来,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多项举措,在全区稳步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提高思想认识。
未央区司法局在市司法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部署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向区人大、区委政法委相关领导汇报工作,联合未央区人民法院、公安未央分局、公安经开分局成立未央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制定会签《未央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并将选任工作纳入区司法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多次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任务,确保选任工作有序开展。
二开展广泛宣传,营造选任氛围。
未央区司法局将人民陪审员宣传工作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在区人大最终确认批复选任名额数后,各部门会签选任公告并着手发布,按照全区各街道人口比例合理分配公告,保证在每个村(社区)张贴4张,城区人口密集的区域相应增加公告张贴数量。同时,充分利用“未央司法”“未央政府网”等多媒体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提升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严格审查机制,确保选任质效。
区司法局紧抓关键时间节点,积极担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会同区人民法院、公安未央分局、公安经开分局,进一步细化措施,做好选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并且要求各司法所积极做好人民陪审员信息采集工作,向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详细介绍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等基本情况,征求其是否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并按照要求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目前,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和随机抽取等工作已相继完成。
下一步,未央区司法局将会同区人民法院、公安未央分局、公安经开分局,严格开展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工作,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出具意见证明,随后将对随机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员再次采取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公示公告程序,确保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得到社会认可,切实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发挥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