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笔散居孤儿成长基金发放到位
在政府民政部门的服务对象中,孤儿是一个最特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需要特别的关注、关心和关爱。为让他们跟所有普通孩子一样有安全感、有幸福感地健康成长,2011年,市民政局在深入了解社会散居孤儿群体成长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创新整合资源,设立了孤儿成长基金,构筑起“生活保障+成长基金”的双保障、双保险孤儿救助模式。
昨日,首笔散居孤儿成长基金发放到了孤儿林霖的监护人手中,基金的发放,圆了林霖的大学梦。
今年七月份,家住三山岛金矿的林霖收到了浙江工商大学的通知书,在高兴之余,林霖和爷爷却为上学的费用发了愁。“孙女从上初中起,就跟我一起生活了,再加上老伴生病去世,家里几乎没存下钱,孙女这次去上学,最少得准备七千块钱。”林霖的爷爷林建绪告诉记者,虽然目前林霖每月能领到780块钱的孤儿生活费,但这些钱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前两天,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通知我,来领孙女的成长基金,这下孙女上学的费用不用愁了。”
民政局救助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自建立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孤儿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孤儿衣食温饱等基本生存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成年后接受高等教育和自主创业的孤儿,高额的学费、生活费和创业启动资金,成为他们继续成长道路上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对于孤儿这样一个多由隔代亲属监管抚养的特殊群体,基本生活费的发放,解决的只是他们的生存问题,随之而来的教育、创业等问题又成为制约孤儿人生历程成长难、成人难、成功难的“新三难”。
为保障孤儿就学深造、就业创业,让孤儿享受到党委政府更多的关爱,市民政局研究实施了孤儿成长基金制度,在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的基础上,与监护人签订协议,给全市的每名散居孤儿每人设立一个专用的成长基金账户,市财政按照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将成长基金存入账户,账户由民政局统一结存、保管。按照协议,成长基金随低保标准的增长逐年增加,且采取零存整取的方式,无特殊情况,监护人不能动用,全额作为孤儿成人后继续学习、生活和工作的储备基金。“林霖考上大学后,按照规定,可以一次性提取成长基金。”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工作人员将存有成长基金的***交到了林霖爷爷的手上,并陪同老人一起到银行提取了现金,“总共是8050元,林霖开学得交将近6000块钱的学费和住宿费,再加上来回的车费和第一个月的生活费,得7000块钱。”林霖的爷爷告诉记者,这笔成长基金足够林霖这次上学的费用了。民政局救助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一次性提取出的这8050元外,在林霖今后上大学的四年里,成长基金账户中每月还会按照城市低保标准打钱,直到林霖大学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