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全力推进中医诊所备案及监管工作
4月8日,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放宝安区第一张《中医诊所备案证》——深圳家和中医诊所,这是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开展服务的诊所(以下简称“纯中医诊所”),由审批制改成备案制后宝安区发放的首张《中医诊所备案证》。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2张《中医诊所备案证》,中医诊所备案及监管工作正稳步推进中。
据悉,去年12月1日,《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纯中医诊所由审批制改成备案制,纯中医诊所设置不再受区域卫生规划布局限制,完全实现市场调节,宝安区社会办医的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拟开办纯中医诊所的个人或单位应向区卫计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宝安区卫计局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