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访促进社会和谐
为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和谐稳定,我市不断加强信访处置能力,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并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对违法上访发生一起坚决依法打击一起。记者从市信访局了解到,2014年我市“非正常上访”发生37起,全部得到依法处理,同时市信访局向全市人民倡导选择合理渠道,依法理性上访。
“‘非正常上访’指上访人违反《信访条例》《治安处罚法》《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规定的信访接待场所以外的地方表达诉求,以及在上访过程中实施扰乱工作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市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访行为不论是个体访还是集体访,不论是否实施过激行为,均违反《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属于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信访条例》及依法逐级走访、文明理性诉求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今年3月中旬,由市信访局牵头组织,公安、法院、环保、国土、卫生、住建等部门开展了信访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法律法规知识明白纸3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700余人次。
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上访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多上网、少走访”的意识、“依法理性逐级走访”的意识和“通过法定途径维权”的意识,营造信访法规政策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的社 会氛围,对于促进我市信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对推动全市信访工作持续平稳向好发展有积极的作用。(通讯员 姜涛 记者 姜懿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