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城乡居民收入实现提前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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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2018年,我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843元,总量居全市第2;同比增长8.3%,比全市平均增速高0.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267元,同比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96元,同比增长8.1%。城乡居民收入分别是2010年的2.03倍、2倍,提前2年实现翻一番的目标。
从收入来源看,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5291元,同比增长6.8%;经营净收入10135元,增长9.8%;财产净收入5197元,增长8.3%;转移净收入4220元,增长14.4%。其中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6.4%,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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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6:35: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