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防城区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防城港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防城港市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防绩发〔2023〕7号)的要求,为扎实做好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我区群众意见建议问题整改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精神和***批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招商引资突破年”、“项目建设攻坚年”,着力转变机关作风提升管理效能,有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坚强保障,为建市、建区三十周年献礼。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民为本。以人民满意作为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实践中解决群众最
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绩效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评价权、监督权,以整改落实的实绩实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以及对区委区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意见建议按属地和属事管理原则,逐一梳理分析,落实责任主体。对问题性质相对单一的,立行立改;对问题事关全局长远的,集中发力、重点突破、克难攻坚,逐步解决;对问题受客观条件所限,短期难以解决的,要主动回应、积极疏导。
三是坚持从严从实。将意见建议整改与民意走向梳理相结合,逐一制定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作出整改承诺,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相结合,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防止形式整改、关门整改,用扎实的整改成效搭建起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
三、整改内容
自治区反馈我区2022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共74条,经梳理归纳合并为55条,将20条指向性明确、建设性强的具体意见建议作为自治区绩效考评整改工作任务,其中重点整改任务2条,形成《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防城区意见建议整改任务清单一》(详见***1)。其余35条意见建议归为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列入区本级整改内容,形成《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防城区意见建议整改任务清单二》(详见***2)。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2023年6月上旬)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整改任务清单,深入走访排查核实,全面分析研究,查找存在问题根源,找准整改方向,落实责任主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全面落实整改。对不符合政策要求以及个别要求不尽合理的非建性意见建议,需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对列入整改任务清单的建设性意见建议,要按照有可以量化的阶段性目标、有推进工作的路线图、有完成任务的时间表、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核验的成果形成的“五个有”标准制定整改方案,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印发后,要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公众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于2023年6月12日前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办备案(方案、公示公开截图)。
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纳入2023年度绩效考评,对未按“五个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的责任单位,在年终绩效考评总分中扣2分;对不按要求填报并公示公开的,扣1分/次。
(二)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效。(2023年6—12月)
9月底前,组织开展社会评价“优秀整改案例”评选活动。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力广,并且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的整改案例中评出“优秀整改案例”,给予2分加分激励。并择优推送2个含金量高、影响力大、群众获得感强的“优秀整改案例”参评市“优秀整改案例”,对获评市、自治区“优秀整改案例”或“十佳整改案例”的按创先争优细则给予翻倍加分激励。年内本级考评核验中对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每发现一例,扣3分;整改完成但没有宣传到位或相关群众不满意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如整改工作被自治区、市核验扣分的,在区本级考评中将对责任单位相应扣分。
(三)注重整改宣传,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12月前)
12 月底前,各单位要加强与广大群众的沟通,通过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张贴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点对点面对面解读政策法规,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加大整改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整改任务涉及到乡镇、街道、社区、村屯一级的,整改方案、进展及完成情况要在显眼醒目的整改现场点公示公开。为了扩大整改宣传效果和保持公示公开的持续性,可采用广告公司制作的宣传版面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持续到年底,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民心,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对有具体地点、受访者联系方式的整改意见建议,抽查中每发现 1 件未主动到点排查或未回访受访者的扣2分;整改过程、整改结果未公示和未反馈当事人的,每件扣2分。
五、过程监控
7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填报中期整改进度表,经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办审核后上报自治区绩效云平台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9—11月,每月25日前填报《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防城区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月(中期、年终)进度表》;11月10日前填报年度整改完成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办审核通过后报自治区察访核验。
所报材料(详见***3)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盖章版(扫描件)和纸质版直接发送至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办邮箱(fcqjxb@163.com )。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每延迟一次扣1 分;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的,经发现并报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同意后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为风向标,深入开展靶向整改、系统治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研究、靠前指挥、把准方向,将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整改工作领导有方、推进有力,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二)务求整改实效。各责任单位要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交通、医疗、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政务服务等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多年反复提出、久而未决的问题,要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开出良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有效回应群众诉求,让更多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三)完善整改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构建群众意见“收集—反馈—整改—宣传—考评”的闭环工作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使整改落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提高行政效率、推动科学决策、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1.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防城区群众意见建议整改任务清单一
2.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防城区群众意见建议整改任务清单二
3.2022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防城区群众意见建议月(中期、年终)整改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