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被评为山东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
近日,烟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全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的通报》(烟安〔2012〕17号),芝罘区荣获山东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同时芝罘区通伸街道办事处、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只楚街道办事处、东山街道办事处荣获烟台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区委、区政府及市安监局领导下,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扎实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通过开展“芝罘区2012安全生产月活动暨创建省级规范化执法队伍启动仪式”、警示教育周、安全主题消夏晚会、应急演练周等系列活动,促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区市民安全意识和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动,真正达到了以月促年,以活动促工作的目的。(林韶涛)
责任编辑:于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