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工作新篇章争创双拥模范县
近年来,我县坚持高起点、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双拥工作,形成了全民拥军优属、驻军拥政爱民的良好氛围,连续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双拥模范县”。为争创第九轮“双拥模范县”,保持和巩固历届创建成果,我县调整工作思路,着重突出以人为本、军地联手、典型引导,加大双拥工作力度,努力打造具有台安特色的双拥工作新亮点。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双拥工作高效运转。定期召开县委议军会、军政座谈会、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把创建双拥模范县纳入县委常委会议题、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目标考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全民教育内容。建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办公制度,实行经费单独列支,将每年10万元双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双拥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今年6月5日台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建立健全了党委议军会、双拥工作例会、军政座谈会、县领导现场办公、信息通报及走访联系等制度,确保双拥工作有序开展。四年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1900人次,送去慰问金、慰问品总计11.2万元。
加强教育,注重宣传,营造良好双拥氛围。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抚政策,刊登优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火车站、汽车站及主要道路等公共场所设立双拥醒目标牌,台安公园、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对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和残疾军人开放。建立健全优抚政策联系员制度,发放优抚对象服务卡、发放慰问信。今年4月29日,我县隆重的举办了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的启动仪式。目前已为军属家庭悬挂光荣牌10290个。利用网络平台将台安烈士纪念活动通过网络对外宣传,方便网上祭祀,扩大爱国主义教育普及面。
用心服务,落实政策,努力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制定《台安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金社会化发放方案》《台安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按政策提高抚恤补助优待资金,将抚恤金、生活补助金、优待金、医疗费、护理费等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确保优抚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和医疗难问题。四年来,共出资98.5万元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保险、在乡1至6级残疾军人和城镇户口优抚对象办理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建造军休服务中心,丰富军休干部的日常文化生活。以关心优抚对象生产、生活等为切入点,帮助信访人员解决优抚、涉军等方面政策咨询和政策落实等实际问题。
加强引导,树立典型,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制定《台安县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为符合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进行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安置,目前已为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21名退役士兵(士官)安置了工作。对符合发放经济补助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入伍时我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包含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给经济补助215.1万元。并将此项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同时,不断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使广大退伍军人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实现稳定就业。
加强团结,军民共建,联手打造双拥工作新亮点。自2003年对高力房烈士陵园进行改造开始,共投入专项资金490余万元,对分散在全县的20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实施迁移、整合、修缮、保护,截至2014年整合成现有的4处烈士陵园规模、布局。烈士陵园工作设置专人专项管理,聘请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保证陵园内安全、卫生。投入资金2362万元,为县消防大队筹建梅园新区消防站、工业园区消防站、体能训练中心,让战士们住进了宽敞、明亮、温暖的营房。投入资金500万元,为县武警中队修建2050平方米营房,目前正在施工中。为县人武部拨付30万元采购战备、办公、生活配套设施。每年“八一”前夕,组织召开县委议军会议,进一步促进军政军民团结,保持社会稳定;每年退伍时节,到部队走访慰问退伍老兵,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人”的浓厚氛围。
(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