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新户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已于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为宣传贯彻落实好《老年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新户镇结合自己实际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了一系列宣传贯彻活动。
一是所有机关干部人手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装订本,并在周一例会上进行了集中学习。同时,班子成员在党政联席会议上进行了专题学习。镇主要领导对学习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以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为契机,把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以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推动本单位工作全面开展。切实加强老年法律服务、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完善政策支撑,探索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更好地服务老年人。同时抓好镇敬老院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宣传,推进“银龄安康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惠老幅度和水平。各村要老龄组织建设和活动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二是加强领导,确保学习宣传活动顺利开展。为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开展。通过在镇主要街道上悬挂宣传横幅、集市上集中发放宣传单、电子大屏幕上播放《老年法》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各村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装订本和宣传单的发放工作,做到了镇不漏村,村不漏户,全镇掀起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高潮。(社会事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