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局推出建筑业安全监管新举措
区建设管理部门积极应对经济危机影响下建筑业安全监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以“零事故”为目标,以坚持四项制度为主线,努力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新突破。一是坚持建筑施工安全日志制度。从工程开工到竣工,每天对各种设备、安全设施、防护用具、安全技术交底、班组活动等各类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真实的记载,发现隐患按“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三定”原则及时处理,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和监理监督。二是坚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开工前如实列出重大危险源审批后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后续管理情况重点监督、超前防范。三是坚持劳务合同备案制度。劳务分包企业在签订建筑劳务合同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从源头上强化对工程承包的管理。四是坚持起重机械拆装管理制度。起重机械拆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会审和审批;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杨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