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定价目录
《山东省定价目录》经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物价局多措并举,切实贯彻落实《山东省定价目录》,规范我市政府定价行为,大力推进依法治价和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价格工作水平
一、加强学习,准确把握《目录》内容
根据2015年12月30日陈充局长在解读《山东省定价目录》新闻发布会上的答记者问和公告等内容,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地对《目录》的具体内容、制定原则、重大意义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注重与原《目录》的比较,使每一位价格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山东省定价目录》的具体内容,使政府定价行为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目录》范围
《目录》是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的重要依据,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价、依法行政的工作,严格依照《目录》规定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范围以及分工权限实施价格管理。严禁擅自增加定价项目、扩大定价范围和超越权限定价,严格要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开”。
三、认真清理文件,做好新旧《目录》衔接
认真对照《目录》管理权限,对现行的价格管理文件抓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目录》规定的价格管理文件,要一律予以废止,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刘素珍、郑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