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规范化
近年来,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从厘清办公用房管理职能入手,积极推进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
一、健全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台账。将市直105个部门单位、493个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逐一实地测量登记,明确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二是建立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统计台账。依托办公用房清理专项督查,进一步摸清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情况,并配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不动产出租出借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变更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统一管理;三是建立了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情况统计台账。开展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情况统计工作。
二、着力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一是统一权属登记。根据《东营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机关用地管理办法》中对权属登记等方面实行集中管理的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产权登记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进一步推进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二是统一调配使用。深化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成果,优化调整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布局。同时,建立健全办公用房报备制度,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发生变动的单位,及时调整办公用房管理台帐并进行备案登记,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坚持“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规定;三是统一维修改造管理。去年以来,对市人大等32家市级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的维修改造申请进行了前置审核。审核中,坚持实地查看原则,严把维修改造标准,确保项目符合维修改造条件;四是统一物业管理。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东营市市级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为加快我市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社会化改革步伐,规范服务项目、优化资源配置、统一物业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配合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了《东营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机关用地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市级机关建设、购置或租用办公用房应当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临时机构用房规定,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等,重新明确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级机关办公房产的管理职能。同时,市编办就国有资产监管权限的划分和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前置审核的职责作了界定,明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办公用房管理方面的职责,实现了机关办公用房在规划建设、权属登记、维修改造等方面的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