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利津县巡视整改事项的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安排部署,2013年11月14日至12月1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利津县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全面巡视。2014年5月1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巡视工作情况进行了反馈。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县委研究确定了九项整改事项,现公告如下,请社会各界监督。
1.认真纠正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建立领导干部不插手不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承诺制度。
2.狠刹公款送礼歪风。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和审批程序,加强审计,积极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试点”,接受社会监督。
3.全面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职(任职)行为,加强对社会团体经费、办公用房、公车使用等情况的监管。
4.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教育整顿和自查自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等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
5.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用人进行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监督举报、定期报告和督查等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切实强化社会监督。
6.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解决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食堂管理、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报刊杂志摊派等问题,加强对违规举办庆典活动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
7.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制度,强化对干部的日常考察了解,建立“网络测评、无任用考察、业绩申报”三位一体的干部评价体系。进一步倡树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
8.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公开竞选、“能人”回请、党委下派等方式,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和班子。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和村干部坐班办公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一对一”联系软弱涣散村级班子制度。
9.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包案责任、接访处访责任和稳控责任,开展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活动,注意改进群众工作方法,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公开电话:0546—5622***6。
中共利津县委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