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编办三举措扎实开展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一是成立“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组。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在县编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县编办负责组织实施。成立了由县编办主任为组长的工作组,并组织相关科室研讨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商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相关事宜。与部门进行了初步对接、沟通,明确了部门、工作组及相关单位的职责任务、时间安排和进度责任,确保“三定”修订工作按期完成。
二是起草、制发相关文件材料。起草了《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方案》、《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修订部门“三定”规定有关事项的说明》《关于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定”规定模板等文件资料,并准备了培训课件。
三是筹备召开工作会议。积极筹备召开县直有关部门参加的“三定”规定修订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并举办“三定”规定修订专题业务培训,确保相关部门对此次“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的原则、标准、提报材料的格式等要求完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