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五个确保全面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广西来宾传销案发生后,县工商局积极响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大打击传销力度的要求,自8月12日起,以打击“资本运作”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为重点,采取“五个确保”的措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一、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县局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公平交易局,领导小组下设城区、田镇、青城、花沟、唐坊、高城6个执法中队,人员分别由县局公平交易局和5个工商所人员组成,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执法行动。
二、确保宣传发动到位。围绕《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和“两个条例”以及传销反面典型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不同的渠道向社会公布打传举报电话号码,并充分发挥12315网络作用。同时,拿出一定的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采取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在县内媒体发布警示、向县内手机用户发出打传宣传短信等形式营造舆论氛围。
三、确保协调配合到位。加强与县综治办、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实施情况通报、案件协查、线索移交、信息共享“四项制度”。要求县局公平交易局加强与公安局经侦大队、各工商所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联系与沟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四、确保排查摸底到位。实施局、所、片、点四级责任制和四级联动,分片包干,建立登记台帐,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员及车站、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发挥区域监管和信息化的优势,对全县经营场所以及网络传播等进行密切监控,实现由过去“轰麻雀”的监管方式向“解剖麻雀”监管方式的转变。
五、确保集中打击到位。按照辖区打击传销示意图的分布,实施三级动态分类监管,对可能多发的地段重点查、可能发生的地段侧重查、少发地段定期查。同时启动打击传销应急机制和大要案件统一掌控制,各执法中队随时联动,成立应急处理组、保障组、救助组和宣传组,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传销突发事件。
截止目前,全局就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500余份,检查可疑窝点3处、店铺20家,未发现具体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