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过省水利厅专家审查
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通过省水利厅专家审查
6月11日,《鹤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查会在省水利厅召开,这是全省第一家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审查会议。会议由省水利厅总工程师戴艳萍主持。省水利厅水政处、计划处、防办等业务处室、鹤壁市水利局、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郑州市思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鹤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的汇报,并接受了与会专家和代表的质询和评议。会议原则上通过了该实施方案,目前,鹤壁市正按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2013年11月13日,我市被省水利厅确定为全省4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之一。2014年1月,委托郑州市思源建设有限公司开始编制《实施方案》。在进行实地调研、广泛收集资料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编制完成了《实施方案》初稿。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完善后,于5月21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又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于6月5日上报省水利厅进审查。
《实施方案》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有关要求,在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水管理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其现状进行了客观全面的评价分析,梳理了面临的主要问题;结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明确提出了近期和远期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目标、总体布局以及主要任务;对构建科学规范的水管理体系、人水和谐的水生态体系、水清岸绿的水环境体系、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体系、安全可靠的防洪排涝体系以及特色鲜明的水文化与水景观体系进行了规划并提出了具体方案;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水系连通、水源涵养、湿地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节约用水、地下水保护、生态景观、水文化、能力建设等10类42项重点工程建设,总投资44.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