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对全县定点医院进行半年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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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根据淄博市医疗保险定点管理的有关规定,县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将在2011年8月16日——2011年8月30日,对县内各定点医院进行半年考核。本次考核根据《淄博市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目标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2011年淄博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为圆满完成本次定点医院半年考核工作,特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对定点医院医疗基础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收费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县医疗保险处: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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