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青县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招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3、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按照国家就业计划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本、专科毕业生限高青籍户口,研究生户籍不限;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6、报考教育系统招考职位的人员须有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职位的考生免笔试;
7、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8月25日-2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县城黄河路101号)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报考教育系统招考职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四张。考生报名时应填写《2008年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由高青人事人才网)。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笔试考务费80元/人。
4、考生于9月5日凭***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教育系统招考职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卫生系统招考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其他招考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6日上午 9:00-11:00 申论(教育学心理学或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9月6日下午 2:30-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教育学心理学或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录取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入围人员的最低分数。教育系统招考职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根据所报专业,选用初中相应的专业教材;卫生系统招考职位和其他招考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地点张榜公布,考生也可登陆“高青人事人才网”(网址www.gqrsrc.com)进行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报考硕士研究生职位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录用
依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职位,若出现研究生与其他学历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研究生)。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县人事局根据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原则进行安置。卫生系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教育系统按学历由高到低选择单位,学历相同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监督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加强对招考工作的监督,将招考职位、招考人数、招考条件,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点和查询网站进行3-5天的公示。对招考工作中发生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整个考试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待遇
被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录用计划
详见《2008年高青县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咨询电话:6967130 6967137
监督电话:6967029
本简章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200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