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8月11日,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司法局副局长刘长军,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徐伟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抓手,是满足新形势下群众法律需求的自觉行动。各级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措施,主动作为,真正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注重建章立制,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具体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业务指导,形成长效机制。要注重明确责任,扎实履职尽责,依法依规解决好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信息员”、村民依法自治的“指导员”、群众普法守法的“宣传员”、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稳定员”。要注重择优选聘,严格管理,切实把职业操守优良、法学水平较高、执业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的法律服务人才选拔到法律顾问队伍中来。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机制,严格督导检查,密切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上,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法律顾问代表与村(社区)代表签订了顾问协议,法律顾问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会后,接续举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培训会,就“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原则、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