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警示制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制定《桓台县机关作风效能“积分警示制”管理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实行扣分积分管理。
该管理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实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分级负责制。各部门单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年度积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扣分积分管理,扣分周期为一个年度。办法规定,在作风效能明查暗访中被查处,给予口头告诫的,每件(次)扣1分;警示提醒的,每件(次)扣2分;警示谈话的,每件(次)扣3分;责令纠错的,每件(次)扣4分;通报批评的,每件(次)扣5分,办法中还明确列出了各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机关作风效能的扣分行为。
此外,机关作风效能“积分警示制”扣分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按照一般工作人员、科室(站所)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层次划分,追究其上一级的连带责任。根据通报次数,对负连带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示提醒、警示谈话、限期整改等处理。以累计扣分满15分、20分、25分为依据,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下达作风效能监察建议书,责成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限期整改;向县委、县纪委写出书面检查等处理。 (张晓明 田保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