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建立企业一线员工安全隐患排查与举报奖励制度
日前,县安委会下发《建立企业一线员工安全排查与举报奖励制度的规定》,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奖励激励机制,调动一线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及时举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制止和纠正安全违章行为,保证企业的生产安全。
根据要求,企业要制定一线员工安全隐患排查和举报奖励制度,并结合各岗位操作规程以及生产工艺的规定,制定全员隐患排查表,做到“一岗一表”,内容应涵盖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设施以及工艺指标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排查表应内容全面、要求明确、具有可操作性,明确“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隐患排查应重点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点的检查和巡查。
据介绍,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企业要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员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定期进行归纳疏理、评估隐患分级,明确奖励标准。对员工非在岗、夜班、高处、非巡检点、危险程度高、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发现事故隐患,提高奖励数额,每符合一项,按基础奖励标准的1.5倍奖励。
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生产现场需要立即整改的隐患,员工发现后必须第一时间向当班班组长报告,特殊情况直接向值班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报告。没有马上处理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杨成见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