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出行成为习惯
“过马路时,车辆一定不能越过斑马线,要耐心等待指示灯。”3月1日上午,记者在兴桓路和中心大街交叉口看到,来自淄博建筑工程学校的20多名文明交通志愿者身披“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绶带,手持指挥旗,在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服务活动。
“以前我都不知道这些具体的交通规则,刚才听他们一讲,我觉得以前做得太不‘合格’了,以后肯定会多加注意。”正在等待指示灯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每天都带着孩子来来回回好几趟,以后一定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孩子负责。
交警与志愿者一起向行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记者发现,大部分机动车驾驶员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但是很多骑自行车、电动车,甚至步行的市民却做得不尽人意,逆行、闯红灯、抢行现象时有发生。县交警大队民警说,新交规出台以来,机动车驾驶员闯红灯会面临扣分、罚款等硬性处罚,而骑电动车、自行车或步行的市民,却没有任何处罚措施,然而道德约束力度又比较小,许多市民也就缺少了自觉性,给交通安全隐患埋下了伏笔。
“许多小伙子骑着摩托车和飞似的,真是太危险了,像他们就应该多学习交通安全法规,也是一种自我提升的方法。”出租车司机苗先生告诉记者,个别年轻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然而许多老年人过马路也是不看交通指示灯,很容易出现危险。
“你们以后一定要像这位大***一样,骑摩托车戴好头盔,在规定的区域内耐心等待交通信号指示灯。虽然,你们现在还没有到驾驶机动车的年龄,但是你们以后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一名文明出行的好市民。”县交警大队民警孔晓辉认真地给来自淄博建筑工程学校的志愿者们讲解交通安全出行规则。
“非常感谢县交警大队给我们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机会,通过这次活动不仅自己学到了许多交通安全知识,也为市民宣传了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来自淄博建筑工程学校12级机电部数控2班的张晋畅告诉记者。
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开展文明劝导服务活动,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等候和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是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保障,更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让在校的学生参与到实践活动中来,让‘文明出行’不再是口号,积极倡导市民共同营造文明的出行环境。”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在兴桓岗还设置了宣传展板和交通安全法律咨询台,对过往行人、非机动车主进行安全教育,倡导市民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参与交通活动。
县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文明行车,打造绿色通行线,首先需要每一位市民提高自身素质。同时,希望更多的市民参与到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让文明行车成为一种习惯,让遵守交通规则化为一种潜意识,共同维护好文明的道路行驶环境。
(张荣祥 滕修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