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做好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做好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工作
区管委转发《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方案>的通知》(鲁办发电﹝2017﹞93号)后,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对化工企业涉及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摸底,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将阶段性工作自查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本次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工作我局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整治,区局按照上级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文昌湖区实际,迅速制定《关于印发文昌湖区化工产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文昌市监字﹝2017﹞11号),理清使用单位、监管单位、检验单位等方面责任,明确时间表,督促各方切实开展好全区化工产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方案已报区经发局。
二、全面排查摸底。区局按照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办公室公布的72家化工企业清单,逐户对登记注册的特种设备进行排查摸底。经排查,72家化工企业中有登记特种设备的为11家,共注册登记特种设备35台,其中锅炉11台,压力容器19台,场内机动车辆5台。
目前,已敦促化工行业企业办理特种设备报废2台,注销4台。
三、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区局将制定的实施方案下发至涉及特种设备的化工企业,要求其按照文件要求对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安全、资料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于7月20日前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交区市场监管局。实施方案已于7月17日全部下发至有关企业,目前除已办理报废完结的1家企业外,已收到另外全部10家企业的自查表和自查报告,企业自查全部完成。
下一步,区局将按照要求组织专家对化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不漏掉一家企业,对已有特种设备登记的企业就资料、人员、使用、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没有特种设备登记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是否存在未经登记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