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推行清单制度规范村干部小微权力
我区推行清单制度规范村干部“小微权力”
区组织人事部
近日,我区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讨论,制定了《关于建立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试行)》,将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党务、村务、财务管理权力进行梳理,以清单式、流程化的形式明晰固定,使干部用权有规矩、群众办事有指南、民主监督有依据,让农村各项事务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厘权清单化,扎紧制度“笼子”。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有哪些权力?能办理什么业务?该去哪里办理?大部分村干部可能都不甚明了。区组织人事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村干部承担的主要工作事项和办事流程进行逐类逐项梳理、归纳、审核,确定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民宅基地审批、困难补助申请等29项村干部“小微权力”,明确权力界限,把村干部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着力整治村干部不廉洁、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用权程序化,规范运行流程。村级事务管理混乱、业务办理推诿扯皮,是困扰基层的一大难题。为解决办事不透明、不规范问题,结合村级实际,我区编制了《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流程规范》,以图表、文字等形式,进一步梳理、细化、完善清单具体事项和流程,明确相关文本格式、审批形式和承办责任人等,确保工作操作规范。
监权制度化,强化监督执行。坚持上下联动,将上级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明确各部门职责,压实各镇主体责任、各村实施责任,将小微权力清单纳入村干部培训和党员、村民代表培训内容,《流程规范》主动向村民公开,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强化指导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遇到的问题,加大督查落实力度,对重视程度不够、推进落实不力、工作效果不好的单位,及时约谈,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