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9家事业单位被评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A级单位
1月24日至25日,由张店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等单位组成的四个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组根据《张店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张办发〔2013〕 75号)和《2014年度张店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张事考委〔2014〕1号)对教育、卫生所属的54家事业单位进行了绩效考核。考核过程分为各事业单位自查自评、社会评价、考核组实地考核、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等级、反馈结果公示备案等几个程序。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委员会根据实地考核掌握的情况、对考核结果审定,确定张店区实验中学、张店区第七中学、张店区科苑小学、张店区潘南小学、张店区东一路小学、张店区祥瑞园小学、张店区马尚镇中心学校、张店区人民医院、张店区湖田卫生院9家单位为A级,其余45家单位为B级。
下一步,张店区编办将严格落实考核结果与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价、机构编制动态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和绩效工资总量、干部管理使用和评先树优的“五挂钩”政策,推动我区事业单位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客观、准确地评价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有效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积极与区财政局对接沟通,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兑现单位一次性财政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