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洪艳等6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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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经2020年1月8日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年龄等原因,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决定,庄洪艳、宋继水、郭华、贾元柱、崔爱农、宿孝杰6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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