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第十五批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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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五批信访件涉及济阳县的共2件 。截至9月4日,已办结,现予以公开。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类别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1835 | 济南市济阳县太平镇前石村村东侧有家养猪场,粪便堆放到路边,养殖废水直接排入养殖场旁边水库里。向12345反映,没有效果。 | 济阳县 | 大气、水 | 1.群众来电反映的济阳县太平镇前石村东侧的养猪场,距离村内住户30米,场内有母猪5头,幼猪20头。该养殖场位于限养区,规模较小。 2.养猪场南侧有一处空地,原为该养殖场粪便堆肥所用,现场无粪便。猪舍无冲洗设施,养猪场东北角建有一处粪水收集池,池体已硬化,粪水经收集后做农肥使用,该养猪场及周边未发现废水外排口。 3.转办件中所反映的水库实为该村内池塘,位于该养猪场西侧,主要收集村内雨水,现场对该池塘采样送检。经对地下水采样检测,监测数据未发现异常(济环检(水)字2017年第055号) 4.太平镇今年曾收到过反映该养猪场问题的12345热线交办件,镇政府多次到现场督促其整改,并按要求进行了回复。 | 是 | 关停取缔 | 经太平镇政府与养猪场业主沟通,业主同意拆除该养殖场。太平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60名,挖掘机1台、铲车2辆、运输车4辆开展工作。 截至8月27日11:00,5头母猪由附近规范屠宰场进行屠宰,20头幼猪出售给外地养殖户,已将养殖场全部拆除完毕。 | |
2 | 824-234 | 济南市济阳县济阳镇纬三路路边烧烤破坏环境,周围有居民区,小学幼儿园等,油烟很大,经营到很晚,噪声扰民。垃圾遍地,部分商户自行屠宰牲畜,血都流到地上。多次举报,也上过济南“政务面对面”节目,但是没有效果。 | 济阳县 | 油烟、垃圾、噪声、其他 | 1.群众来信反映的纬三路共有室外烧烤27家,确实存在油烟、噪音扰民问题。餐饮垃圾由经营业户及时自行清理。现场未发现自行屠宰现象,据调查,以前有个别商户确实存在此现象(屠宰牲畜主要为羊),县城管执法大队及时进行了清理。 2.2017年1月济阳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烧烤治理的通知》、《纬三路烧烤街管理规定》,责成县城管执法大队、县公安局、县食药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露天烧烤治理,对油烟净化设备使用、安装不达标的经营业户,责令限期整改。 3.收到群众热线反映后,相关部门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政务面对面”节目实为2017年6月份群众在天下泉城客户端现场留言。根据当时调查核实情况,6月9日县城管执法大队责令15家烧烤业户立即进行整改,6月12日整改完毕。 4.烧烤经营商户普遍存在室内空间小、经营工具多、无法实现店内经营的现状。 | 是 | 其他、问责 |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城管执法大队、县环保局、县畜牧局、济阳街道办事处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1.责成县城管执法大队确保在9月4日下午5:00前,关停纬三路存在油烟扰民的所有餐饮业户。关停前,县城管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强对经营业户的管理,确保其开启油烟净化设备、缩短经营时间,及时清运垃圾、清扫地面,最大程度减少扰民。 2.济阳街道负责经营业户整体搬迁。新址为:经二路北段(南起榆梁木材街西首、北至气象局),新址属于城郊区域,远离居民聚集区,符合经营条件。 3.8月25日,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县环保局、食药局、公安局联合向各业户下达《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8月26日起,逐户开展工作。截止8月29日晚10:00,已有2家停止营业并将炉具撤走,3家确定搬迁意向。 4.整体搬迁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督促业户实施,确保在9月15日前,全部业户搬迁完毕。 5.责令相关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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