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7年沁园新居公租房轮候选房通知
高新区沁园新居公租房目前房源21套,其中家庭户15套(一室户6套;二室户9套),单身合租6套。现定于2017年2月20日在高新区行政审批楼217(高新区城市更新管理办公室)进行沁园新居公租房轮候选房,选房顺序按照2015年沁园新居公租房摇号顺序,请参与此次轮候的单位及个人按照通知要求到场选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请提前与高新区城市更新管理办公室联系,批准后可延迟选房,无提前申请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一、拟轮候顺序号
家庭户一室户 | 250,251,255, 256, 257, 258 |
家庭户二室户 | 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0 |
单身合租 | 39,40,41 |
二、房源划分
1号楼、2号楼和3号楼作为家庭户房源,4号楼和5号楼作为单身人士或单身职工集体宿舍房源。
三、选房规则:
1、选房按照“定向选房,分类进行,相对集中”的原则实施。
2、每户限选一套住房。引进人才和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或单亲家庭带1名异性子女的,可选择二室户住房,也可选择一室户住房;家庭成员2人(含) 以下或年满25周岁的单身人士选择一室户住房;单审合租选择一室户住房。
3、高新区户籍申请人由本人进行选房;外来务工家庭和单位合租均由单位经办人负责选房,单位选房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
4、中号单位或家庭户放弃选房后,候补单位或家庭户依次递补。
5、选房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选房,应在选房前到高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书面委托手续。书面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高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另一份应在受托人参加选房时,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选房所需的其他材料一起提供。
6、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排序确定的顺序号依次唱号;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自动排到当天选房的末位;末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
7、选房后,当场签订《选房结果确认书》,所选房号不得更改。
8、选房单位或家庭在有房源可选的情况下放弃选房的,签订放弃声明,将停止该单位或家庭2019年底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
9、此次拟轮候顺序号结束后若仍有空余房源,我们将按照2015年摇号顺序依次往后轮候。
四、选房流程
1、签到:按照分组顺序进行签到。家庭户9:30-10:30;单位集体宿舍10:30-11:00。
2、核验身份:高新区户籍家庭户选房核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选房核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3、选房:按照轮候顺序号依次选房。
4、领取选房结果确认书:单位盖章确认。
5、根据选房结果确认书预交半年租金。
五、备注
参加选房的各单位经办人携带公章,需要在选房结果确认书上盖单位公章确认。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017年2月15日
编辑: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