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药监局查处两家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店
针对有群众反映有些药店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问题,县食药监局迅速行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辖区的药品零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要求销售处方药及特殊管理药品;店内张贴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警示语和忠告语是否醒目;是否按要求进行分类管理;是否配备执业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执行审核签字;药品经营是否按GSP要求进行,同时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对员工的培训情况,对违反规定经营药品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两家药店未按规定要求销售处方药,县食药监局立即对这两家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药店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随后,县食药监局按照告诫、提醒、服务的原则,于8月9日下午,召集辖区内部分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等人员进行了约谈,使企业深刻认识到存在问题的危害,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的自律意识,督促其规范经营。
另外,县食药监局通过系统网站、新闻媒体等各种途径向群众宣传合理用药的注意事项,增强群众安全用药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理性消费。提醒消费者发现药品零售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31和0531-84216365,鼓励群众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逐步形成全社会对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