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事业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2009年章丘市招聘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2009年章丘市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定于2009年11月8日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携带下列资料与证件按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逾期未办理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1、所有考生必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笔试准考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网上打印的《章丘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除第一条要求的资料与证件外还要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3、在职人员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交接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外地办理人事代理但未就业的章丘生源(即原章丘户口)考生,提交已落户章丘及改派章丘的手续资料等;辞职及下岗失业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我市的外地生源三支一扶毕业生提交主管部门审查认定的证明。
4、报考垛庄镇机关工勤岗位的考生,提交汽车驾驶证和有关档案材料;报考市公安局治安巡防队的考生,提交测量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资格审查时间:11月8日上午8:00—12:00
下午2:00—5:30
审查地点:章丘市人才市场二楼会议室。
章丘市人事局
200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