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兴安石料有限公司章丘市祖营坞村北建筑用玄武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公示目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8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文)等相关要求,对济南兴安石料有限公司章丘市祖营坞村北建筑用玄武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的主要目的为通过对项目的工程分析,以及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使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项目的建设及环境影响情况,并以此获取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济南兴安石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济南兴安石料有限公司章丘市祖营坞村北建筑用玄武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章丘区普集办事处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简介:章丘市祖营坞村北建筑用玄武岩矿矿区位于章丘市东北约8km,普集办事处驻地北约6.1km,祖营坞村北约0.9km,行政区划属章丘区普集办事处。济南国土局以济国土资发[2017]195号文对章丘市祖营坞村北建筑用玄武岩矿划定矿区范围给予批复,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1515km2,开采标高+420m至+252m,开采矿种建筑用玄武岩,矿产资源储量454.18万m3,规划生产规模30万m3/a,服务年限14.8a(不含基建期1a)。批复矿区范围内尚无采矿权设置,以往设置的采矿权均已灭失。
本项目为矿山新建工程,包括采矿和加工两部分,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为12m,矿山共分14个开采水平,为山坡露天开采;采出矿石全部运至山下加工区破碎筛分成不同粒度建筑用石子产品,最终石子产品用汽车运出外销。矿山工程建设总投资8932.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44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94%。
三、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不设锅炉房,无SO2和NOx排放,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粉尘污染。
采矿过程中,通过湿式凿岩、深孔微差爆破、洒水抑尘,可有效控制采场无组织粉尘污染;加工区破碎筛分及落料采用袋式除尘器,可有效控制粉尘污染,能够达标排放;加工区和临时废石周转场采取挡风抑尘网和洒水抑尘,能够有效控制无组织粉尘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均低于相关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而通过对敏感点预测可知,项目粉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废石周转场淋溶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采场大气降雨冲刷水经水保沉砂后,视作雨水排放,总体矿山开发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矿山露天设计最低开采标高,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采矿不会对区内地下水含水层造成直接破坏,无地下水矿疏干影响。而废土石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无有毒有害成分,大气降雨淋溶液收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定期用于农肥,旱厕进行重点防渗,废水渗漏几率很小,故矿山开发也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主要噪声源为露采设备噪声、采矿爆破噪声、加工区设备运行噪声以及爆破振动。
矿山露天采场工作面各采矿设备噪声源叠加后,经50m即衰减到60dB(A)以下,矿山仅白天生产,露天矿区周边50m范围内无村庄等声敏感目标,无噪声扰民影响。矿山爆破场界外400m范围内噪声超标,而距离矿区最近的村庄为万山村,位于矿区东侧690m,且爆破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开休息时间,无噪声扰民影响。加工区通过采取车间密闭、减震、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加工区设备运行噪声大大降低,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噪声扰民影响。运输噪声采取相关降噪措施后,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矿山周边居民区不在爆破振动影响带内,爆破振动不会对周边村庄造成破坏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剥离废土石和生活垃圾。
采矿剥离废土石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能够得到妥善处置。故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
矿山开发会对评价区地形地貌、土地利用、动植物、景观和水土流失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通过本次评价提出的生态整改恢复措施和闭矿后全面土地复垦,矿区生态将得以恢复,开采对生态的不利影响将大大减轻,且相对于现状而言,最终趋于好的方向发展。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政府相关环保政策要求,符合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的有关规定,项目建成后能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公众均支持本项目建设。因此,在切实落实本报告各项环保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厂址周围村庄居民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您对项目选址的意见;您对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满意程度和您的建议;工程运行后对您的生活质量有否影响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免费向环评单位索要项目报告书简本。
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意见和建议与环保部门、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济南兴安石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章丘市普集办事处祖营坞村
联系人:郭伟
电话:159****8111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502室
联系人:韩工
电话:130****5311
济南兴安石料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