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价局认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为切实解决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民生问题,按照国家发改委、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区物价局将于2015年3月份开始在全区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范围主要是2013年秋季开学以来,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求价格监督检查局在专项检查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科学组织,突出重点。教育收费检查应结合各学校自查情况,安排重点检查单位,坚决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各单位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的行为,对于以捐资助学、共建、借读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严肃处理,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坚决清退给学生及家长,无法清退的没收上缴国库。
二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检查的顺利开展。
三是注重宣传,抓好调研。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大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在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要将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注重发现新问题,探索制度性的解决办法和政策措施。(区物价局 余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