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纪惩治腐败分子
冯立梅在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会议上强调
依法依纪惩治腐败分子
本报讯(记者 梁毅)昨日下午,市纪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冯立梅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扎实工作,我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监督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市纪委还被中央纪委党风室评为2005年度工作联系点先进单位。会议要求,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对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的工作。二、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监督检查的工作。三、继续深入治理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认真落实《实施纲要》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五、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六、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冯立梅在讲话中指出,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监督工作,有几个特点值得肯定,要在今后工作中坚持和发扬:一是党委、政府重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联系实际,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依法依纪惩治腐败分子,五是改革创新,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冯立梅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要以《实施纲要》为指导,抓教育引导,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抓监督管理,着力防止领导干部权力失去制约;抓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抓案件查处,依法依纪惩治腐败分子。冯立梅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监督工作,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互相协调,齐抓共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监督工作。同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证。
会上市民政局、市地税局、高州市纪委、茂港区纪委和电白县旦场镇介绍了经验。
《茂名日报》(2006-04-27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