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0〕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龙河镇沈桥村靳庄组、朱王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2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8日起,至2020年5月13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周良;联系电话:84380003)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