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金渡镇焯业硅胶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示
高要区金渡镇焯业硅胶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内容)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审批文号 | 备注 |
1 | 高要区金渡镇焯业硅胶制品厂建设项目 | 高要区金渡镇焯业硅胶制品厂 | 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世纪大道金渡工业园金岛市场南侧金渡社区第八经济合作社A区厂房(N23.038745,E112.525100) | 项目占地面积28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建成后实现年产硅胶手环制品700万条。 | 2018.7.19 |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高环建【2018】2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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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或高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67 高要区金渡镇焯业硅胶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肇庆市高要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