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扎实推进宿迁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宿迁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联合领导小组自7月起联合开展宿迁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商、网信、公安、商务、海关、食药等各相关部门全面参与,合力推动网络交易监管。
(一)突出行业领域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加大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加大对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投资收藏类等领域和花木、籽种、禽苗等区域性突出问题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深入开展反炒信联合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注册、刷单炒信、虚假评价以及泄露倒卖个人信息、合谋寄递空包裹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检查,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网络交易行为信用监管。落实《宿迁市网络市场失信行为认定与惩戒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全市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基础数据库,建立并逐步完善网络商品交易信用档案,建立网络市场主体信用约束机制。深入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网商)联盟活动,引导网络经营主体主动承诺诚信经营;巩固和放大全国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创建成果,创新性开展失信违法信息公示工作,将网络经营者的失信违法信息及时记入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示。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通过搜索引擎、浏览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等对失信主体进行全网级遏制。
(三)探索网络交易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在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同时,推动实现开展专项行动与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社会共治的融合,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整体水平。指导和督促网络经营主体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网络市场治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