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2年重点作物(鲜食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和省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7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1年中央和省级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25号)等有关要求,2022年我区拟开展鲜食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1个。现将该项目实施主体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区符合建设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优先考虑。
二、建设条件
1、合作社流转土地500亩以上,当年种植鲜食玉米100亩以上。
2、拥有满足当地主要粮油或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需要的各类动力机械15台以上,其中大型机械10台以上,年度耕种收作业面积10000亩以上。
三、建设标准
鲜食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主要包括:作业演示、技术培训、作业服务等。
1、示范面积:100亩。
2、机具购置;购置2台农用残膜回收机。
3、作业演示:1、机械化播种演示;2、机械化植保演示;3、残膜机械回收演示;
4、示范效益。主动为周边农民、贫困户提供公益性和经营性社会化服务,其作业服务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10%以上;通过有效组织带动机手(社员)开展作业服务,促进鲜食玉米机械化播种,使全区鲜食玉米机械化播种率达85%以上。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经所在辖区农业(农机)服务中心签注意见);
2、合作社营业执照、章程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场所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明或场所租用协议);
4、机械拥有量证明材料(行驶证或购机***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3月2日—5日,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可向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机科提交申报材料,预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庆国,联系电话:84748868。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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