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8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2019年8月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新增年产1500吨瓶盖及配套仓库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沿江高等级公路东侧 |
建设单位 | 益海(泰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泰州易聚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益海(泰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在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沿江高等级公路东侧原有厂房内投资5628.95万元建设“新增年产1500吨瓶盖及配套仓库技术改造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江苏港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尾水排入长江。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表9标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不合格品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并配专人负责配合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以确保周围环境整洁。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