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司法局多维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今年来,靖江市司法局立足职能,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规范化人民调解体系建设等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大局,推进城乡法律服务均衡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一是推进新时代民主法治村建设。利用村级法治宣传栏、微信塔群等平台,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新建兴阜社区法治文化公园,指导各村实行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民主监督机制,依法实现村民自治。不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提升乡村振兴工作的影响力。目前,全市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10个,泰州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了全覆盖。
二是提质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市249个村(社区)设置了公共法律服务公告栏,公开告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姓名、电话,使群众有需求时能第一时间联系到法律服务人员。依托流动“法律诊所”搭建的普法载体,定期在各个村(社区)设立服务站,帮助其依法规范各项管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转办、公证预约等多项法律服务。同时积极探索晚上“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新模式,推广“马洲法韵”微信公众号、一村一法律顾问微信塔群等新媒体,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提质增效,让群众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收获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是不断规范完善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矛盾纠纷预警预防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在实行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了由村民小组长、网格长、社区楼长担任的信息员队伍,形成畅通的纠纷信息渠道,超前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落实定人包片制度,对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定人定时定责落实化解,防止纠纷激化。每月根据上报信息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分析、评估、研判,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指导各村(社区)调委会在调解活动中,运用实际案例以案释法,逐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