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第二十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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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 泰兴市新街镇梧桐村7组有一家养鸭厂和一家孵化鸭子的厂,污水排至河道,臭味难闻,蚊虫多,导致无法满足附近居民生活用水需求,举报人要求核实两家工厂是否有环评手续和污水净化装置。 | 一、基本情况 江苏丽佳禽业有限公司位于新街镇倪浒村,成立于2007年9月,2010年8月在新街镇梧桐村建设年出孵鸭苗1500万羽项目,2011年10月项目建成并正式投产,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孵化的鸭苗分发给养殖户养殖。该项目于2016年11月编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并网上公示。该项目的主要生产原料为种鸭蛋,主要生产设备为56台电孵化器,主要生产工艺是将种鸭蛋经码蛋、消毒、入孵、翻蛋、照蛋、落盘、出雏、入库发货。2018年实际孵化鸭苗500万羽,孵化场目前有工人14名。 业主尧爱明于2014年12月在新街镇梧桐村七组建设肉鸭养殖项目,2015年7月项目建成并正式投产,项目总投资80万元。该项目建有五排鸭舍和一排辅助用房,鸭舍的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有三座砖混结构的蓄粪池,容积合计约300m³,上方均使用薄水泥板覆盖。鸭舍为上下两层,上层养鸭,下层蓄积鸭粪,部分水粪排入蓄粪池送附近农户作为肥料。该项目位于新街镇畜禽养殖限养区,无工商营业执照,目前肉鸭存栏量9600羽。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9年6月12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新街镇到江苏丽佳禽业有限公司孵化场调查核实。2019年6月13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新街镇对尧爱明养鸭场进行检查。 检查时该孵化场正在运营。查阅自查评估报告,内容描述该项目距最近住户有50米,经执法人员用测距仪测量,东侧最近住户距该项目16米,西侧最近住户距该项目7米,南侧最近住户距该项目5米,北侧最近住户距该项目36米;在消毒工段产生种鸭蛋消毒废水和洗筐废水,年产生废水约600吨,废水排入1座60m³的污水收集池中,再使用提升泵排入污水收集池北侧的蓄水池,使用小槽罐车不定期送至总公司下属的养鸭场进行污水处理。现场提供2019年5月17日至6月12日的送水记录,合计送处44.8吨废水,5月17日之前的废水由本公司的车辆自己运输,无送水记录;该项目在电孵化过程中产生的热气通过车间东侧的排气扇直接外排,在孵化场围墙外能闻到一定的恶臭气味。根据该公司2016年11月7日委托泰科检测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对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开展的检测报告显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一级标准。尧爱明养鸭场五栋鸭舍目前只有两栋鸭舍养鸭,三栋鸭舍闲置,鸭舍呈半敞开式,无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在鸭场周围能闻到恶臭气味。经执法人员使用测距仪测量,南侧最近住户距本项目130米,东侧最近住户距本项目160米,北侧最近住户距本项目360米,西侧无住户。 检查发现,在江苏丽佳禽业有限公司孵化场废水收集池的东北角有一根排水管道,在孵化场围墙北侧降水沟边设置有两根排水管(其中有一根为雨水管道),现场无废水排放,对降水沟里的积水采样。该孵化场内拟建设一座仓库,目前已开挖地基,尚未建设。尧爱明养鸭场鸭舍下方设置管道通向鸭舍东侧的土坑塘内,该沟塘大约有600m³,无防雨淋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检查时无废水排放,但有废水排放痕迹,沟塘内蓄积有废水,现场对沟塘内的废水进行采样。 6月13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江苏丽佳禽业有限公司孵化场和尧爱明养鸭场的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检测。 综上,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江苏丽佳禽业有限公司年出孵鸭苗1500万羽项目的自查评估报告内容与实际检查情况不符,且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影响周围群众的生活,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项目生产和仓库项目建设,同时将根据废气监测结果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尧爱明养鸭场位于新街镇畜禽养殖限养区,无工商营业执照,呈半敞开式养殖,且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在养鸭场附近闻到恶臭气味,部分鸭粪直排东侧土坑塘,属典型的“散乱污”项目,新街镇责令该业主立即停止肉鸭养殖项目的经营,将现有的肉鸭全部出栏,不得再继续进鸭苗养殖;同时将现场的鸭粪和养鸭场东侧的土坑塘内的粪水规范处置。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废气监测结果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 基本属实 | http://www.taixing.gov.cn |
24-6 | 泰兴市古溪镇郭庄村顾南8组,村民叶银根养鸡,气味难闻。 |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叶银根养鸡户位于泰兴市古溪镇顾庄村顾南8组,主要从事蛋鸡养殖。该养鸡场南侧距最近住户约40米、北侧距最近住户约35米、西侧距最近住户约10米、东侧紧靠住户,无环保审批手续,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于2017年对该养殖户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泰环罚字〔2017〕122号),要求停止蛋鸡养殖活动,并罚款3万元。2018年4月10日下达督促履行通知书,2019年4月16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该养殖户依法进行强制执行,目前案件由人民法院依法办理中。 二、调查处理情况 此信访与第十六批交办信访重复。2019年6月4日上午,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古溪镇到现场核查。经查,业主叶银根目前已将养鸡场全权交给其儿子叶小林负责,存栏已削减至5000只。养殖废水通过蓄水池进行蓄积后用作周围农肥,现场未发现有排入外环境现象,蓄粪池未能完全密闭,沿周边巡查,有明显气味,存在废气扰民现象。现场负责人叶小林现场签下承诺书,将在2019年6月15日前全部清栏,清空后不再养殖。 2019年6月13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古溪镇到现场再次核查。该养殖户存栏约4000只,现场要求加快清栏拆除进度。目前,该养殖户已基本完成清栏。 综上,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古溪镇将加强督查,确保关停到位。 | 属实 | http://www.taixing.gov.cn |
24-10 | 泰兴市河失镇石堡村隆泰混凝土公司,噪声大,灰尘多。 | 一、基本情况 泰兴市隆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在河失镇同心村成立河失分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及预拌砂浆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立方米和搅拌砂浆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8年5月份建成投产,投产至今产值为5000万元,预拌砂浆项目未建设。该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及预拌砂浆生产项目于2017年10月获泰兴市环保局批复,2018年9月28日企业对废水、废气自行验收,2018年11月2日固废、噪声通过泰州市行政审批局环保验收。 二、调查处理情况 此信访与第四批交办信访重复。2019年5月23日上午,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河失镇政府对泰兴市隆泰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项目南侧为城黄路、东侧为其他企业、西侧为粮库、北侧为如泰运河,调阅环评资料,以该公司搅拌区和堆场边界为中心向外设置的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该项目搅拌区和堆场边界距北侧最近住户约100米。 该公司商品混凝土项目主要生产原料为石子、砂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主要生产设备为2套搅拌设备、1台吊机、1套实验室装备、10台搅拌车、3台泵车、1台砂石分离装置;生产工艺是将各原料经装卸、称量、搅拌后出料。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废水、粉尘、噪声产生,其中泵车、搅拌车冲洗废水经浆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地面冲洗水收集至公司北侧的废水收集池内,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现场未发现有废水排放公司北侧的如泰运河的行为。 该公司生产装置均置于室内,各原料筒仓顶部安装有脉冲反吹式除尘器,进料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处理后由顶部排气筒排放。检查时各类防尘设施正在运行。码头正在进行砂石装卸,输送砂石的输送带未采取密封措施。在该公司的物料仓库东侧露天堆放有约100吨砂石,未采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前期,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输送砂石过程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2019年5月23日下午,泰兴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排放废气、噪声进行监测。布点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西南侧厂界粉尘排放浓度为0.283mg/m³, 北侧厂界粉尘排放浓度为0.359mg/m³, 东北侧厂界粉尘排放浓度为0.302mg/m³,对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1.0 mg/m³),该公司厂界各点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各厂界噪声昼间测量值:北侧51.6dB、东侧54.2dB、南侧56.4、西侧62.8dB ,其中西侧厂界噪声略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60 dB)。 2019年6月14日,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输送砂石的输送带已进行密闭,物料仓库东侧露天堆放的砂石已清运至物料仓库内存放。 综上,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三、下一步工作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基本属实 | http://www.taixing.gov.cn |
24-15 | 泰兴市滨江镇马甸社区双彭村江平路的一家无名水泥制品厂,粉尘、噪声污染严重,且将油污污水直排至河内。 |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无名水泥制品厂实际为泰兴市瑞祥水泥制品经营部,位于泰兴市滨江镇双彭村彭庄一组,经营者曹瑞祥,主要从事水泥路牙制造。该单位水泥制品项目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于2015年建成并投入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搅拌机,使用瓜子片、水泥和铸造企业的工业沙作为原料;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加水混合搅拌后注入塑料模具内自然风干后得成品。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及油污产生。 该单位已被泰兴市滨江镇列为“散乱污”企业,因其整改不力,滨江镇于2019年5月13日提请相关部门对该企业采取断电措施,经泰兴市发改委批准后,泰兴市供电公司滨江供电所于5月15日联合滨江镇政府对该单位实施了断电措施。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9年6月13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滨江镇对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检查时该单位已擅自恢复供电,正常从事水泥制品项目生产。水泥制品项目露天作业,约14吨原料(瓜子片和工业沙)露天堆放未覆盖,搅拌机作业时有噪声产生,生产场地积尘较多,未发现油污水直排河道现象。泰兴市环境监测站对其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超标。该单位负责人已承诺不再从事生产,并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清理完现场的生产设备、原料和产品。 综上,信访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滨江镇将加强巡查,确保该单位按承诺时序要求整改到位。 | 部分属实 | http://www.taixing.gov.cn |
24-16 | 泰兴市新街镇梧桐村7组的江苏利佳禽业有限公司孵化厂,臭味难闻,且将污水直排至河内。该厂仅有泰兴市环保局验收通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但举报人质疑此报告是否是合法的环评手续。 | 一、基本情况 江苏丽佳禽业有限公司位于新街镇倪浒村,成立于2007年9月,2010年8月在新街镇梧桐村建设年出孵鸭苗1500万羽项目,2011年10月项目建成并正式投产,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孵化的鸭苗分发给养殖户养殖。该项目于2016年11月编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并网上公示。该项目的主要生产原料为种鸭蛋,主要生产设备为56台电孵化器,主要生产工艺是将种鸭蛋经码蛋、消毒、入孵、翻蛋、照蛋、落盘、出雏、入库发货。2018年实际孵化鸭苗500万羽,孵化场目前有工人14名。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9年6月12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新街镇到江苏丽佳禽业有限公司孵化场调查核实。 检查时该孵化场正在运营。查阅自查评估报告,内容描述该项目距最近住户有50米,经执法人员用测距仪测量,东侧最近住户距该项目16米,西侧最近住户距该项目7米,南侧最近住户距该项目5米,北侧最近住户距该项目36米;在消毒工段产生种鸭蛋消毒废水和洗筐废水,年产生废水约600吨,废水排入1座60m³的污水收集池中,再使用提升泵排入污水收集池北侧的蓄水池,使用小槽罐车不定期送至总公司下属的养鸭场进行污水处理。现场提供2019年5月17日至6月12日的送水记录,合计送处44.8吨废水,5月17日之前的废水由本公司的车辆自己运输,无送水记录;该项目在电孵化过程中产生的热气通过车间东侧的排气扇直接外排,在孵化场围墙外能闻到一定的恶臭气味。根据该公司2016年11月7日委托泰科检测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对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开展的检测报告显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一级标准。 检查发现,在江苏丽佳禽业有限公司孵化场废水收集池的东北角有一根排水管道,在孵化场围墙北侧降水沟边设置有两根排水管(其中有一根为雨水管道),现场无废水排放,对降水沟里的积水采样。该孵化场内拟建设一座仓库,目前已开挖地基,尚未建设。 6月13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江苏丽佳禽业有限公司孵化场的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检测。 综上,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江苏丽佳禽业有限公司年出孵鸭苗1500万羽项目的自查评估报告内容与实际检查情况不符,且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影响周围群众的生活,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项目生产和仓库项目建设,同时将根据废气监测结果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 基本属实 | http://www.taixing.gov.cn |
24-17 | 泰兴市张桥镇常巷村村口有一家麻将生产厂,夜间生产的噪声扰民,气味难闻且粉尘污染严重。 | 一、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麻将生产厂实际为泰兴市涌恒麻将厂,位于张桥镇常巷村,成立于2012年6月,为个体工商户,经营人常宏伟,主要从事麻将加工、销售。该项目于2012年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审批,2016年通过环保验收。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9年6月13日,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张桥镇到现场调查核实。该厂位于常巷村东端,东侧为道路和河道,西侧、南侧为乡村道路及部分住家户。主要设备是5组压模机、8个麻将滚筒、2台点漆机。生产工艺是氨基模粉—压模—水磨(水、砂土)—整理(点漆)--包装。水磨过程产生的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压模机上方设有引风管道,将压模产生的粉尘抽吸到沉淀池;点漆机设置在密闭空间,配有引风装置,点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配套的粉尘、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厂界周围无异味,该厂2018年10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废气检测报告显示,苯、甲苯、二甲苯指标未检出。 6月15日9点多,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对该厂实施突击检查。该公司未生产。根据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2019年5月22日白天的监测情况,该厂的噪声值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一类区标准限值有超标现象。 综上,信访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同时不定期对该公司实施检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 部分属实 | http://www.taixi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