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桥镇开展独生子女家庭登记工作
根据市级有关部门规定,马桥镇开展2018年农村奖扶、特扶、一次性奖励对象登记工作,对象包括:(1)符合江苏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对象(农村奖扶),对象特征:年满60周岁,无退休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申报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复印,2份)。(2)符合江苏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的对象(特别扶助),对象特征: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残疾三级以上或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申报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残疾证、独生子女死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复印,2份)。(3)符合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的对象(一次性奖励),对象特征:2017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业职工,独生子女家庭,申报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明、退休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复印,2份)。(4)符合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政策的对象(一次性奖励),对象特征:年满60周岁,城镇无工作的独生子女家庭,申报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复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