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经审议顺利通过
近日,《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该办法旨在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办法总体包含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安全责任主体,以及各相关部门和政府的职责分工;二是规定了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保等单位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的义务;三是规定了电梯监督检查、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投诉举报、隐患处理、应急管理与救援等制度;四是对电梯、电梯使用单位的概念作了清晰界定。
今年以来,市质监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先后赴无锡、重庆、佛山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多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研究讨论,完成了该办法的初步起草工作。在此基础上,市法制办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牵头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教育局、卫计委、消防支队、规划局、财政局、物价局以及电梯维保、使用单位代表等各方意见,进行了四次修改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办法草案,并在此次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