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近日,区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对企业提出五点要求,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饲料生产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饲料生产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二要具备相关安全生产条件。饲料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生活用房等建筑物应牢固,厂区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生产工艺应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的标准,生产线要有完整的除尘系统、通风系统和温度监测装置以及饲料生产必须具备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企业应经常开展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真正起到安全管理人员应有的作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四要安全生产隐患常排查。企业要定期对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以及消防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五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企业针对饲料生产可能发生的粉尘爆炸、火灾、触电、机械伤人等安全生产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增强饲料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