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三季度居民收入简析
今年以来,浦口区政府紧紧围绕“五个国家级”的奋斗目标,统筹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民生事业,将惠及民生、改善居民生活水平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前三季度,浦口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长持续向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四大类收入持续保持增长态势。
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情况
浦口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93.8元,比上年增加2774元,同比增长9.3%,增幅在全市排第三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892.5元,比上年增加3414.2元,同比增长9.1%,在全市十三个区县中排第三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18元,比上年增加1657.5元,同比增长9.3%,全市排名第四。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0.2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2.1:1,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四大类收入持续增长
三季度,我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构成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从工资性收入来看,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937.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01.3元,同比增长8.0%,占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3%,是可支配收入的第一大支柱。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今年以来我区加快产业发展,集成电路、交通装备两大产业初具雏形,企业员工收入增长;二是各类招聘活动陆续展开。全区共计转移农村劳动力761人、实现再就业2794人、新增大学生就业4703人。这些因素都带动大批劳动力就业,促进工资性收入增加。
从经营性收入来看,前三季度全体居民经营净收入为7224.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9.3元,同比增长10.9%,占全体居民可人均支配收入22.2%。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发展,城镇特色经济不断推进,正在吸引更多人走出家门,带动周边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九华村获 “全国文明村镇”称号;申报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9个、宜居村5个;休闲农业接待游客17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5.3亿元。此外,新增工商注册家庭农场38家;龙头企业实现销售额39.6亿元、带动农村居民增收3.73万户;“互联网+农业”融合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实现销售额4亿元。农村生态环境、产业环境不断向好,带动农村居民经营收入稳步增长。
从财产性收入看,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620.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2.8元,同比增长13.5%,占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9%。财产性收入主要体现在居民家庭原有资产的再投资,来源主要是房屋租金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随着新区的发展,房价坚挺,房屋租赁市场稳定发展。拆迁户安置房的交付,部分房屋进入租房市场。前三季度 ,200户调查户中有8户居民拥有租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户,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增长9.2%。
从转移性收入看,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4711.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0.4元,同比增长11.1%,占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截止到目前,全区已完成慈善募集总额计划700万元;调整全区企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发181元;被征地人员待遇水平由890-1290元/月,人均增幅8.5%;新政人员保障金首次计发标准调整至每月870元;老年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到420-560元/月;为残疾人购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900元/人年,涉及近2000人,累计发放170余万元;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补助累计3000多人,累计补助约80万元。
吕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