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截至10月11日23时,青岛市共发现6例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与该市胸科医院高度关联。由此可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医疗机构的秋冬季常态化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为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前期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督查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和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一、存在问题
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苏防救治[2020]57号)、《关于印发江宁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宁卫健字〔2020〕147号)、江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化防控措施落实的通知》(江宁卫健字〔2020〕114号)文件精神,前期对一些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有些基层医疗机构新冠防控工作有所松懈,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检分诊工作人员防控意识弱化。
少数单位存在:一是中午没有人员值班现象,人员进出随意;二是测量体温流于形式,体温***一扫而过,都没有体温显示;三是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对新冠肺炎基本知识掌握不全;四是部分预检分诊登记信息存在不完整现象;五是个人防护意识淡化,防护穿戴不齐,防护物品用完未及时补全。
(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未常态化宣传。
一是少数单位因防控工作常态化,弱化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要加大医院显示屏新冠肺炎防控内容的滚动播放;二是要加大小喇叭的就医引导,做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求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以备查验;三是要做好医护人员人人参与宣传,随时提醒就诊人员,加大宣传力度。
(三)就诊人员未按“一米线”间隔有序排队。
少数单位存在:一是“两***”筛查、老年人慢性病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工作上,就诊人员存在扎堆现象;二是就诊患者存在未按规定配戴口罩,人员随意流动的现象。
(四)住院陪护制度落实不好。
少数单位存在:一是测体温、手卫生、病区和病房通风等常规防护落实不好;二是探视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未落实病区入口管理。
(五)医院感染防控不全面。
少数单位存在:一是负责收集院内医疗废物的工勤人员,其个人院感防控意识淡薄,相关知识掌握不好,存在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没有进行有效防护的现象;二是专职院感负责人对全院医院感染防控检查督促次数偏少。
二、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针对问题,加强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认真研究对策,要针对以上检查中所反映的问题,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梳理;二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落实;三是要常态化做好院内各项防控工作的自查和持续改进。
(二)预防为主,持续做好健康教育。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就诊人员宣传引导,持续保持小喇叭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栏、滚动大屏、宣传彩页、健康大课堂的作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宣教提醒。严格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工作流程,严格管控入院大门、门急诊入口、住院入口通道路径,引导来院人员有序进出。要求所有来院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工作。门诊候诊区域,严格落实“一米线”服务,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封闭管理,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错峰就诊,防止人员扎堆现象的发生,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三)全员培训,规范开展防控救治。
要落实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维护正常诊疗秩序。进一步加强全院人员院感知识技能培训、小规模疫情防控演练,按照最新版防控工作方案开展全员防控培训,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防控培训要有效结合日常工作,务必做到全员熟练掌握与自身工作岗位相关的防控知识,一线临床医生要全员接受最新版诊疗方案培训。
(四)加强管理,严格探视陪护制度。
新住院病人入院前要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血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胸部DR检查,必要时要进行胸部CT检查,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收治入院;未完成入院前筛查的,必须在单间隔离至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收治入院。对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住院病区。住院病人原则上不得探视,提倡无陪护住院,对确实需要照护的,施行一患一固定陪护,陪护人员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病区。陪护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医院的防控要求。
(五)关注工勤,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针对工勤人员医院感染相关知识掌握不够,个人防护能力薄弱等问题,要加强其相关素养的提升,所有工勤人员必须接受与工作相关的防控知识培训。加强对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和相关工作人员防护,消除隐患。
(六)严格把关,加强重点患者管控。
预检分诊流行病学史调查时,要询问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近期要特别关注14天内青岛行程史人员。基层单位如发现有青岛行程史的发热、咳嗽患者,要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将人员信息及时上报街道园区;有青岛行程史需住院、留观的其他患者,必须单间住院、留观,及时完善核酸检测,并做好详细登记、将人员信息及时上报街道园区;有青岛行程史不需住院、留观的普通患者,必须及时采样核酸检测,并将人员信息及时上报街道园区,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由街道安排集中医学观察。所有就诊人员要详细询问有无进口冷链职业暴露史,对从事进口冷链相关工作的就诊人员要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七)常态监测,重点部门重点人员。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全省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苏防救治[2020]49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病毒环境监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卫办医政[2020]21号)文件要求,要实行分区分级管理,将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新冠核酸检验等存在高风险暴露的科室区域原则上纳入高风险区,实行三级防护,每月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预检分诊点、重症医学科、呼吸科、胸外科、内镜室、耳鼻喉科、眼科和口腔科等科室区域原则上纳入中风险区,实行二级防护,每2月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