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各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减少矛盾纠纷,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区政府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社区将所有正在执行期限内的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含区属单位转给社区的资产资源租赁合同),于12月底之前全部复印、装订完毕,报送至街道农业农村科(产权交易中心)存档,以备检查;
二、凡是未报农业农村科(产权交易中心)存档的资产交易合同,街道办事处一概不予认可;
三、今后凡发现社区有新增的未报农业农村科(产权交易中心)存档的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一旦查实,将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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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0:35: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