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服务指南
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服务指南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何确定?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本次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四、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保关系变更手续?
1、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十五日内,到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及社保关系变更手续,并填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申报花名册》。
2、已经开通网上办事功能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十五日内通过网上渠道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保关系变更手续。
五、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如何撤消、修改已经办理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撤消、修改原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保关系转移手续达成一致的,可凭双方签字、盖章的申请书,到当时办理手续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撤消、修改。若不能达成一致、但经过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诉讼对原手续做出撤消、修改决定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凭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决书”或“判决书”,到当时办理手续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撤消、修改。
2、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撤消、修改原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需提交当时办理的资料原件及重新填报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申报花名册》。
六、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核定申领?
1、网上办理
就业转失业人员登录“我的南京”APP,进入“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失业金申领”模块申请(未申请成功的,可咨询各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南京市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2、柜面办理
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至户籍所在区或街道(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至居住区或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申领,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录入信息,打印《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及关系转移核定申领表》,告知办理结果。
七、大龄失业人员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按原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八、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1、网上办理
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请先登录“我的南京”APP,进入“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失业金申领”模块申请,申请通过后,登录“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模块,上传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申请转移。转入地经办机构同意接受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可登录“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模块申请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转移。
2、柜面办理
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持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转入地经办机构同意接受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水西门大街61号二楼失业保险经办窗口)。
九、失业保险金如何发放?
市经办机构于每月15日前,发放至失业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南京市民卡)或***。
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如何享受基本医疗补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不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基金代为划转。
十一、哪些情况下应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2、从事个体经营,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3、灵活就业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6、入学、服兵役的;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8、移居境外的;9、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十二、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受理时间是什么?
1、网上受理
不限时。办理结果于2个工作日内反馈。
2、柜面受理
法定工作日(每月最后一天半关门结算期除外)。
南京市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 地 址 | 电 话 |
江北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旭东南路69号 | 56675681 |
丽景路2号 | 58466252 | |
玄武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珠江路275号 | 57715417 |
秦淮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苜蓿园大街112号 | 84251215 |
中华路505号 | 52852017 | |
建邺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白龙江东街8号 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区内1号楼一楼西大厅 | 8***68861 |
鼓楼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虎踞路49号 | 68730228 |
栖霞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18号 (仙林商务中心一楼A厅) | 85391371 |
雨花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雨花东路1号 | 52883440 |
江宁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杨家圩2号江宁区市民中心 | 69977101 |
浦口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 浦口区市民中心B座 | 58152230 |
六合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雄州街道龙池路333号 | 57102701 |
溧水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永阳镇天生桥大道600号 市民之家2楼 | 57236106 |
高淳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淳溪街道创新大道9号 高淳市民中心 | 57326005 |
经济技术开发区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 兴智路10号一楼社保大厅 | 85775013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025-12333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nanjing.gov.cn/
“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