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环境监察大队4月份监察执法简报
2020年4月,江宁区环境监察大队紧扣污染防治攻坚指标任务,全力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水、大气等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同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信息化管理手段的提升,切实提高监察监管水平。现将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环境执法工作。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危废固废安全专项);2、“三个一批”专项检查;3、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4、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检查。
二、其他方式加强监管。1、本月开展双随机检查44家次;2、市局下达配电监管安装任务868家,经确认符合安装条件425家,目前已签订合同405家,其中361家完成安装联网,其余正在推进安装联网。
三、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本月依法对12个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查封扣押违规企业4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3起。全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案件自动裁量系统,加大了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办质量。
四、稳妥环境信访办理工作。4月,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共交办我局线索工单774件,同时,接受办理12345工单311件,12369污染投诉举报453件,其他各类信访共43件。信访工作人员时刻秉着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耐心倾听、细致答复、有效处理。
五、强化环境应急处理工作。本月辖区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六、严格扬尘管控和夜间审批。为实现区域空气质量的良好转变,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工地的日常巡查频次,并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扬尘管控措施及每日夜间施工审批质量。本月江宁区、江宁开发区共审批夜间施工约339家次,均已落实相关扬尘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