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鼓楼区法制办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鼓楼区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按《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处理。在具体数据处理时务必保持表间、表内的逻辑一致性。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鼓楼区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京市鼓楼区法制办是区政府主管政府法制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具体包括: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代理行政应诉、重大涉法涉诉事务,协调区政府涉讼法律事务;负责为区政府重大决策和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咨询,审查政府合同(协议)和征收(拆迁)项目法律文书;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各部门和各办事处法制工作业务指导。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根据《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要求,抓紧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间节点。
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坚持精准评估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三是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强化政府各级法律顾问的全覆盖,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法律风险。
四是加强区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建设,构建多渠道、全覆盖的复议受理网络体系;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切实履行政府层级监督纠错职责。
五是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及配套制度,健全与各级法院的协调沟通机制,继续对败诉且未出庭应诉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落实司法建议,维护司法权威。
六是深入推进多领域、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执法管辖争议解决机制,消除执法边界不清、推诿扯皮现象。
七是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常态运行,坚决纠正执法部门有案不移、公安部门有案不接的现象。
八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努力构建公平公开、规范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京市鼓楼区法制办设行政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车辆情况
1、编制及人员情况:南京市鼓楼区法制办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法制协调科、复议应诉科、执法监督科;行政编制9名,目前实有人员12名。
2、车辆情况:无。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南京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厉行节约、制止浪费;激活存量、优化增量;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结合2017年度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科学规范编制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鼓楼区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表格。
第三部分 鼓楼区法制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南京市鼓楼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鼓财发〔2017〕4号)填列。
鼓楼区法制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82.1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88.01万元,增长29.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支出增长。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82.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382.1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8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01万元,增长29.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支出增长。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4.上年结余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382.1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6.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83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0.8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项目。
3.住房保障支出55.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0.40万元,增长123.42%。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提高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标准。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06.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01万元,增长20.4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其他支出预算数为36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鼓楼区法制办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82.1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2.12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鼓楼区法制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82.1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06.12万元,占80.11%;
项目支出40万元,占10.47%,主要项目如下: 律师事务所常规法律顾问费25万元;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费10万元;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费用5万元。
其他支出36万元,占9.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鼓楼区法制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2.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01万元,增长29.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支出增长。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鼓楼区法制办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82.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01万元,增长29.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支出增长。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行政运行支出256.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83万元,增长11.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2.法制建设支出4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目。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公积金支出23.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8.66万元,增长58.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按政策规定提高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2.提租补贴支出20.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7 万元,增长312.91%。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提高提租补贴发放标准。
3.购房补贴支出11.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7万元,增长133.95 %。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规定提高购房补贴发放标准。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鼓楼区法制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06.1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1.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鼓楼区法制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鼓楼区法制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2.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01万元,增长29.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支出增长。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鼓楼区法制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06.1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1.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1.85万元,比2016年增加6.02万元,增长16.80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公用定额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鼓楼区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鼓楼区法制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4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鼓楼区法制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其他支出(不可预见支出):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