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3年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5日
2013年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确保2015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2011-2015)》和《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生态省建设)考核细则》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保障亚青会、创建国家生态市为抓手,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点实施节能降耗、结构调整、蓝天清水工程等重点工作。2013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7%;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比削减4.3%、4.2%、3.8%和4.0%;按照新标准,全年建成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0%;主要水体水质好于Ⅲ类比例达到53%。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节能减排行动,在环境优化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1.落实各项节能减排措施
制订最严格的能源节约制度,积极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加快太阳能光伏规模化应用。落实能耗总量控制和压减煤耗实施方案。
加强工业企业节能工作。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对化工、钢铁、水泥、电力等重点行业年耗能1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实施能耗总量控制。推进实施高耗能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第三批“三高两低”污染企业整治,按期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深化全社会节水工作。以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抓手,继续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开展各类节水载体建设。2013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5亿立方米内,万元一般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至17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3。
推进建筑节能工作。2013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和施工阶段节能执行率达到100%。全市建筑中完成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面积不低于120万平方米。
健全总量监测预警、统计、考核三大体系。强化结构减排,落实工程减排,推进科技减排,完善管理减排。继续推进重点减排项目,重点实施金陵石化炼油厂催化裂化装置等脱硫工程4个,完成华能南京电厂1—2#机组等脱硝工程14个,确保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2.加快建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
重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013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4万吨/日,建设污水主次干管600公里以上。完成2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城市和郊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3%和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85%,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50%,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含接管)覆盖率达到85%,城镇污水厂运行负荷率达到70%。
(二)大力推进绿色增长行动,在构建富有活力的生态经济体系方面取得新突破
3.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和土地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和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区定位清晰和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城乡建设与国土开发格局,全面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高化工、涉重金属等重点防控行业环境准入门槛,推行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确保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断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率。2013年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率下降10%。
4.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2013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54.4%。
5.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与促进清洁生产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制定相关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加快集中供热、污水处理、高效物流等公共设施一体化建设,建成生态工业园。
制定落实再生水利用、中水回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等各类再生资源回用等政策。2013年完成再生水利用、雨水收集利用等规划的编制工作,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0%。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使用和排放有毒物质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3年完成10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6.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制订落实相关政策,全面推进低碳经济试点工作。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着手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7.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50万亩次。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进一步实施减氮控磷,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种植基地建设,2013年“三品”基地占耕地、水面比重达90%。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
8.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加强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产品集群,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力争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工业总产值实现630亿元。
9.推进环保科技创新
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创新型环保企业,加大节能环保关键技术的创新研发力度,组织开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宏观战略研究。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人才培养和使用。
(三)全面推进碧水蓝天宜居行动,在打造城乡优美环境方面取得新突破
10.加强水污染防治
继续开展长江沿岸化工园区和入江支流的整治,加强入江排污口的监管;实施秦淮河外围支流、南北十里长沟等主要河流的综合整治;加强石臼湖、固城湖等湖泊和水库的污染防治;强化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街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确保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加快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区域供水覆盖率达到98%。
11.深入实施蓝天工程
加快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监测监控体系,扩展和深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加强PM2.5监测研究,防治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加快实施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烟气脱硫工程,13.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和电力、水泥、钢铁等行业完成脱硝工程。积极推进重点工业企业烟、粉尘提标改造工程,进一步削减颗粒物排放总量。继续推进化工园区以及石化、炼油、电子、制药、涂装等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扬尘污染防治,落实《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面整治工地、道路、堆场、裸地扬尘。出台淘汰黄标车奖补政策,淘汰黄标车3万辆。提高新车准入标准,实施柴油油品升级,落实扩大高污染车限行区域的相关措施。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淘汰20%以上的国Ⅲ(不含国Ⅲ)以下标准公交车。全年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88%。
12.强化重金属、固体废物和辐射污染防治
强化对涉重企业的监管,开展涉重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完成重金属治理项目10个。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整治。推进餐厨垃圾利用、垃圾发电、污泥处置等项目建设。拓宽污泥资源化利用途径,尝试引进新技术处理污水厂污泥。加强电磁环境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13.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完成3089个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30个。完成江宁、高淳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分类试点、畜禽粪便污染防治、卫生改厕等重点工作。实施畜禽养殖场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等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创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示范场65个。规划布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33%,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85%,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4万座,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5%。
14.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持续推进重点河流管理和黑臭河道治理工作。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小流域综合整治、引水补水等措施,对30条重点河流实行“河长制”,完成20条以上黑臭河道治理任务。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实施重点噪声源整治项目20个,全市噪声污染投诉量下降5%以上。
(四)扎实推进植树造林行动,在绿色南京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15.构建绿色屏障
加大沿江、沿山体、沿路、沿河道绿化力度,大力实施次生天然林、重要生态公益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在化工园区、产业集中区周围建设绿化隔离带,全面推进森林抚育工作。2013年全市新增森林面积7万亩,实施森林抚育面积15万亩,重点公益林面积55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8.4%。
16.加强村庄绿化建设
深入开展绿色村庄建设活动,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村庄绿化格局,完成村庄绿化500个,规划布点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
17.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布局的均衡性,提升园林绿化品质,提高城市绿地系统综合效益。2013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五)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行动,在逐步恢复生态系统功能方面取得新突破
18.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
严守“生态红线”,控制生态空间开发强度,加强生态空间管制,确保受保护地占全市国土面积达20%以上。积极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19.加大湿地建设和保护力度
严格保护自然湿地,实施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工程,逐步修复退化湿地,大力建设湿地公园,扩大湿地保护面积。2013年累计建设和恢复湿地面积4.52万亩,水面率不低于14.3%。
20.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开展山体保护复绿、工矿废弃地恢复治理工程。2013年治理关闭露采矿山宕口30个,矿区恢复治理面积3000亩。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督促关停企业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
21.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建立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与地方园艺品种等特有物种保护工程。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防范和控制。推进自然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生态廊道建设,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培育。
22.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积极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立重点河流上下游污染补偿机制。开展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湿地生态补偿。
(六)继续推进生态示范创建行动,在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方面取得新突破
23.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开展生态市、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生态旅游区、生态工业园区、生态乡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
24.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小学普及生态文明教育,在党校等干部培训基地开设生态环保讲座,推进节约型、环保型机关建设。
三、保障措施
25.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年度推进计划,定期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推进会议,按时报送简报。
26.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激励约束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纳入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督查考核,定期通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有关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27.推进工程建设
梳理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立重点工程项目责任制,加强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开展工程项目环境监理,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28.拓宽投入渠道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资金投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财政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全社会环保总投入占GDP比重不低于3.5%。
29.强化监测监控
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继续加强市、区、园区环境监测、监察、宣教、信息、应急、辐射安全监管等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测与应急中心建设。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和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
30.强化执法监管
进一步强化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着力提升环境执法水平。提高环境应急能力水平,修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31.完善经济政策
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实行差别化环境价费政策。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对脱硫设施投运率不达标的电厂扣减脱硫电价。开展“绿色信贷”等业务,将企业节能减排、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与金融信贷挂钩。全面推行企业“绿色信用”管理制度,将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范围扩大到排污申报范围。进一步开展化工、印染、造纸等高环境风险行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推广工作,完善风险评估、赔偿等程序,提高赔付效率。
32.引导公众参与
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在政府网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专栏。引导社会生态环境行为,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2013年度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